2024年广东地区所有关于储能相关补贴政策汇总 发布日期:2024-05-05

2024年广东地区关于储能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

储能电站项目补贴

1、东莞市对在2024年投运且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,按经核定的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.3元/千瓦时的事后资助。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,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。申报补贴的项目需满足一系列技术条件,如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、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及以上、锂电池电芯循环寿命≥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≥80%等。

2、广东省其他地区对储能电站项目的补贴政策可能有所不同。例如,有政策规定在2023年和2024年投运且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,按0.2元/千瓦时扶持;在2025年投运的项目按0.15元/千瓦时扶持;在2026年投运的项目按0.1元/千瓦时扶持。

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

《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工作指引》明确,对应用于新型储能,且获得海运运输证书,成功通过海外市场电池产品(仅指电池包、电芯级产品)认证并实现销售的电池新产品,按经评审核定认证费用的50%给予资助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试点示范奖励

广东省也鼓励企业、机构申报国家级、省级的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。对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试点示范项目的,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;对列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广东省能源局试点示范项目的,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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